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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版孙小果保护伞曝光,孙小果的保护伞网

2022-09-16 04:08:56
摘要:

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一案的更多细节对外披露。政知君注意到,9月14日,《湖北日报》披露了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查办案件的相关细节。报道中提到,私人老板林明学一案,背后至少有9个“保护伞”,其

正文摘要:

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一案的更多细节对外披露。政知君注意到,9月14日,《湖北日报》披露了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查办案件的相关细节。报道中提到,私人老板林明学一案,背后至少有9个“保护伞”,其中厅局级干部7人、军队干部2人。林明学曾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但只坐了十年牢就被违法假释,人称湖北版“孙小果”。据上游新闻报道,林明学已于2018年被重新收监;2019年,林明学被湖北黄石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中一项罪名为行贿罪。2017年12月30日,纪委对李红云及时立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湖北版孙小果保护伞曝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撰文 | 余晖

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一案的更多细节对外披露。

政知君注意到,9月14日,《湖北日报》披露了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查办案件的相关细节。

报道中提到,私人老板林明学一案,背后至少有9个“保护伞”,其中厅局级干部7人、军队干部2人。

林明学曾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但只坐了十年牢就被违法假释,人称湖北版“孙小果”。

湖北“孙小果”

先来说一下,谁是林明学。

公开报道显示,在90年代初期的武汉三镇,林明学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是湖北武汉黄陂人,早年经商,还创立了湖北威格集团。

威格集团全线亏损后,林明学远赴广西桂林临桂,取得临桂信用社经营权,后来资金链断裂,该信用社出现挤兑风波, 桂林等多地人心惶惶。

1999年6月,林明学在深圳投案。不过,2000年3月,林明学脱逃,之后公安部向全国发布通缉令,最终,警方在北京将脱逃一年的林明学在缉拿归案。

2001年,曾是“全国优秀企业家”的林明学被桂林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另据2004年的《经贸世界》杂志第5期报道,当年3月21日,广西高院对林明学非法吸储和金融诈骗4亿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这起历时五年,“案卷材料装了一车”的特大经济案尘埃落定。

林明学被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信用证诈骗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2011年8月20日,只坐了十年牢的林明学在武汉被违法假释。

据媒体报道,假释之后的林明学沉寂了一段时间,很快就变得异常高调,开始以“侠商”自居。

另外,假释之后,林明学又实施了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上游新闻报道,林明学已于2018年被重新收监;2019年,林明学被湖北黄石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中一项罪名为行贿罪。

保护伞:厅级干部7人、军队干部2人

这起案件也牵出了不少“保护伞”。

据《湖北日报》披露,为彻底清除林明学违法假释造成的流毒,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与被再次收押的林明学展开正面较量。

面对困兽犹斗、顽固恶劣的调查对象,十六室办案人员与林明学连续斗智斗勇25天,最终突破其心理防线,并由此深挖彻查涉及武汉市委原常委胡洪春等厅局级干部7人、军队干部2人的重大“保护伞”案件。

胡洪春,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北嘉鱼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湖北工作,担任过武汉市黄陂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7年1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8年12月任武汉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

2019年3月21日,胡洪春被查,当年9月被双开。

在胡洪春的通报中,让人大跌眼镜的细节至少有三个,前两个一个是“违规从事虫草推销等有偿中介活动”,另一个是“对辖区内违规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造佛失察失管”。

据公开简历显示,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胡洪春曾经援藏担任西藏自治区乃东县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是我国冬虫夏草的主要产区之一。

第三个细节就是,胡洪春还“滥用职权,违规为罪犯假释提供帮助,致使罪犯被假释后,又实施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

检方指控透露了胡洪春滥用职权的时间节点——胡洪春“利用担任黄陂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干预司法,情节严重”。

政知君注意到,他担任黄陂区委副书记、区长的时间是在2009年至2011年。

多说几句。

林明学背后的“保护伞”不仅仅是胡洪春。

政知君注意到,武汉市原政法委副书记周滨,武汉市黄陂区原政协主席李胜桥,武汉江汉区法院原院长刘汉强等人也是他的“保护伞”。

2011年7月,时任武汉中院刑二庭庭长刘汉强按照时任武汉中院副院长周滨授意,在明知林明学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给案件承办人打招呼、违规提起复议、对有关人员施压误导。

2011年8月,周滨分别主持召开庭务会和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通过给参会人员施加影响,隐瞒林明学具有主犯、犯数罪、涉众性经济犯罪等多个假释应从严把握的情形等方式,误导庭务会和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同意对林明学假释,并直接签发了对林明学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书。

李胜桥在任黄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在明知林明学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指使他人违规为其申报、办理假释手续,致使林明学最终被假释。

想要外逃的李红云

多说几句。

除了披露林明学的“保护伞”之外,《湖北日报》还提到了原湖北联投集团董事长李红云。

李红云曾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6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月被查。

据披露,2017年,人前意气风发的李红云突然打报告辞职,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警觉。

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发现李红云有外逃的种种迹象,于是加紧调查取证,及时锁定其违法犯罪证据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重大外逃事件的发生。

政知君注意到,2017年12月29日,李红云辗转海南,协助情妇郭某从海南窜逃香港,并飞抵美国。而当省联投集团找李红云汇报工作时,他却谎称在武汉家中休息。

在2017年年底,李红云感觉到了风吹草动,多次向组织提出辞职请求。

据专案组介绍,“当李红云再次向省委组织部提出辞职,以患有严重心脏病为由需赴美就诊时,我们告知他组织部、纪委需要按程序审核,这样一方面稳住他,让他耐心等候,另一方面加快初核节奏、加大初核力度。”

2017年12月30日,纪委对李红云及时立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专案组通过省委追逃办协调边防部门开辟边控绿色通道,对多名重要行贿人依法紧急采取边控措施。第二天,就有多名涉案人员试图出境出逃而“触网”。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湖北日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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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案背后19把“保护伞”全判了!央视:金钱开道、沆瀣一气

“孙小果案背后19把‘保护伞’全判了!”媒体报道的标题精炼、准确。

不过,除了这19名被刑事追究的,还有几个人也算孙小果的“保护伞”。12月14日,中纪委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对涉孙小果案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受处分者包括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郑蜀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冯家聪,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孙小虹(正厅级)。

其中,中纪委通报对赵仕杰在孙小果案中所起作用作了如下认定:“利用担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权,在孙小果案申诉再审过程中,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审判人员枉法裁判,致使孙小果由死缓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

一个案件“撂倒”这么多人,的确触目惊心。孙小果从死刑到死缓,从死缓到有期徒刑20年,再到不断减刑提前出狱,这些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所起作用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缺少了其中哪一环,孙小果都不可能“逃出生天”并那么快出狱。

这些人恶有恶报令人欣慰,但案件经历不应有的波折、代价也是巨大的。探究“保护伞”形成过程,对于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具有重要价值。

“保护伞”是如何形成的?

“保护伞”形成,最关键的无非两点:

第一点:金钱开道。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无论是孙小果案再审还是多次减刑,二人都是以钱开道,通过行贿多名公职人员获取非法利益。对他们来说,如果把人拉下水是唯一目标,手段上也就会无所不用其极。

法院认定二人触犯的罪名很多,但就孙小果案件而言,二人行贿是案件走偏的起点。

第二点:金钱开道成功后的沆瀣一气。

在孙鹤予和李桥忠通过行贿谋取非法利益的过程中,不受诱惑坚持原则、坚守法律的人,一定大有人在,我们今天看到的,都是没经受住的诱惑的。“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一些人收受钱财后积极出谋划策。

也有些人并未直接收钱,但在领导的授意或朋友、同事的招呼下,也选择了违背职责和法律。一个人,当他考虑问题的落脚点不再是原则和法律,而是怎么做才对孙小果有利的时候,他就已经成为孙小果的“保护伞”;“保护伞”越来越多,孙鹤予和李桥忠的目标一步步实现。

可见,“保护伞”形成,核心是四个字:利益勾连。其中,既包括孙小果父母与“保护伞”之间通过金钱建立起来的勾连,也包括各“保护伞”之间通过领导、同事、朋友等感情因素建立的勾连。避免类似案件再发生,路只有一条:切断所有利益勾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