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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青少年性犯罪的法律措施

2022-09-15 02:14:22
摘要:

要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要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家事、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家庭教育、

正文摘要:

要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要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家事、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家庭教育、“双减”政策背景下的教育培训类案件,依法开展涉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要完善涉诉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保护方式,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探索建立儿童救助协作制度,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性侵儿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
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体现“包容宽容但绝不纵容”的政策精神,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要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要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家事、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家庭教育、“双减”政策背景下的教育培训类案件,依法开展涉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

会议要求,要深化少年法庭改革,推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成熟定型。要完善涉诉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保护方式,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探索建立儿童救助协作制度,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性侵儿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

要深度参与综合治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联动机制,抓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品牌工作,加强网络治理和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司法白皮书等作用,推动大数据技术与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度融合,助力破解少年审判折射的社会问题,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制度不断完善。要深化审判延伸工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未成年罪犯帮教挽救等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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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表现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法治行社会实践队伍在前期已经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总结,队员们也对青少年网络犯罪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队员们在通过讨论、查资料、寻访的形式也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探究并总结了几个方面。

1、侵财型犯罪。这种犯罪主要包括两种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线下侵财,这也是比较传统的犯罪表现形式。青少年在网络上接触到与盗窃、抢劫等有关的人员或者信息,容易被不劳而获、隐蔽性强的心理所影响,所以他们在网络上专门寻找与这些犯罪的信息,学习如何犯罪或者寻找目标。第二个方面就是线上侵财。也就是最常见的诈骗。青少年受到来钱快、没人知道的蛊惑,加入网络诈骗集团或者帮助网络诈骗集团犯罪,例如提供转账的信用卡账户、聊天账户、身份证等等。这也就是得一些青少年在不经意间就犯罪而自己却不知道。

2、侵犯生命健康犯罪。青少年长期浏览暴力恐怖内容或者沉迷于网络暴力游戏,思想产生混乱,使得他们将游戏内容代入到生活当中,把周围人当成游戏人物,从而容易伤害他人。青少年还有可能通过网络雇佣打手杀手去伤害自己认为不顺眼的人。

3、侵犯性权力犯罪。青少年长期浏览色情网站,就容易借助网络诱骗女性,实施性犯罪,或者在网络上结交女性,从而在不经意间发生性犯罪。

4、危害社会秩序犯罪。青少年在网络上的活动还是以聊天为主,但是青少年的情绪管控能力较差,易和他人在网络上引发冲突,借助网络辱骂、诽谤他人,继而引起线下的约架等等暴力行为。

青少年在网络上的犯罪层出不穷,有时就因为在网络上一个很小的行为就容易引起暴力冲突犯罪,青少年犯罪是现在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青少年犯罪表现的研究能够帮助相对应策略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