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区现1.3米鳄雀鳝,小型鳄雀鳝
2022-09-13 00:11:35
南都讯 记者谢萌 蔡宇晴 近日,有深圳市民向南都反映,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的一观景池内疑似有“鳄雀鳝”。目前官田物业公司已对观景池进行清淤、排水,过程中发现外来物种“鳄雀鳝”,工作人员对“鳄雀鳝”进
正文摘要:
南都讯 记者谢萌 蔡宇晴 近日,有深圳市民向南都反映,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的一观景池内疑似有“鳄雀鳝”。目前官田物业公司已对观景池进行清淤、排水,过程中发现外来物种“鳄雀鳝”,工作人员对“鳄雀鳝”进行抓捕,同时将情况报社区工作站,对捕捞的“鳄雀鳝”进行专业化处理,并提醒居民禁止放养外来物种。市民卢先生向南都反映,8月下旬,其看见网络平台有人发布消息称在深圳官田社区一观景池看到“鳄雀鳝”,后其到该观景池多次查看,看到池内有生物疑似“鳄雀鳝”。深圳小区现1.3米鳄雀鳝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介入处理单位:官田物业公司、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工作站
南都讯 记者谢萌 蔡宇晴 近日,有深圳市民向南都反映,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的一观景池内疑似有“鳄雀鳝”。9月9日,石岩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官田物业公司核实,该池塘从未放养过鱼种,该观景池已多年没有进行干水处理。目前官田物业公司已对观景池进行清淤、排水,过程中发现外来物种“鳄雀鳝”,工作人员对“鳄雀鳝”进行抓捕,同时将情况报社区工作站,对捕捞的“鳄雀鳝”进行专业化处理,并提醒居民禁止放养外来物种。
市民反映存在“鳄雀鳝”的景观池。
卢先生发现疑似“鳄雀鳝”的生物。
9月9日,该观景池内发现“鳄雀鳝”。(卢先生供图)
官田物业公司对观景池进行清淤、排水,过程中发现外来物种“鳄雀鳝”,工作人员对“鳄雀鳝”进行抓捕。
市民反映宝安一观景池内有“鳄雀鳝”
市民卢先生向南都反映,8月下旬,其看见网络平台有人发布消息称在深圳官田社区一观景池看到“鳄雀鳝”,后其到该观景池多次查看,看到池内有生物疑似“鳄雀鳝”。卢先生告诉记者,其也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了相关部门。“我问过周边居民,之前居民就看到过池内的“鳄雀鳝”,但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生物有什么影响,也没有把这个情况报给相关部门”。
卢先生8月下旬曾几次在该观景池周围发现疑似“鳄雀鳝”的生物。9月8日,陆先生告诉记者该观景池正在进行抽水,可能是抓“鳄雀鳝”。
9月9日,记者走访该观景池周边,可见池水几乎见底,周边居民告诉记者当天从池子里抓到了一条“鳄雀鳝”,大概有二三十斤重。
物业公司已抓捕池内“鳄雀鳝”
9月9日,石岩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反馈官田社区观景池内存在“鳄雀鳝”,经官田物业公司核实,该池塘从未放养过鱼种,该观景池已多年没有进行干水处理。目前官田物业公司已对观景池进行清淤、排水,过程中发现外来物种“鳄雀鳝”,工作人员对“鳄雀鳝”进行抓捕,同时将情况报官田社区工作站,对捕捞的“鳄雀鳝”进行专业化处理,并提醒居民禁止放养外来物种。
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员许建勇表示,“鳄雀鳝”并不属于保护动物,且是可能带来危害的外来物种,不允许随意放生。“外来物种指不是本地的品种,包括动物和植物,是绝对不允许放生的。”许建勇提到,在人工湖中发现“鳄雀鳝”的现象,应是一些不负责任的放养行为造成。“对于居民来讲,如果已经养殖了外来物种,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随意在野外去释放和丢弃,因为它会对我们的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破坏。所以,如果实在养不起或者不想养了,需要把它送到有关部门,绝不允许随意到野外去释放或者丢弃。”
报料人:卢先生 报料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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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鳄雀鳝幼鱼只要10元一条?那么凶狠的“怪鱼”,谁在卖?谁在买?
近日,河南省汝州市耗费近一个月时间抽水捕捞,终于捉住了城市中央公园内的鳄雀鳝。整个过程吸引了超3000万网友围观,很多人第一次认识了这种长相凶狠的“怪鱼”,也知道了它是一种外来入侵生物,既会捕食其他水生动物,也可能袭击人。
不过,这并不是鳄雀鳝第一次在国内亮相。连日来,广东、云南、四川等多地发现有鳄雀鳝的踪影;在上海,甚至有网友爆料,有垂钓基地专门饲养了鳄雀鳝供垂钓。这些鳄雀鳝从何而来?既然是遭到围捕的外来入侵物种,为什么还有人专门饲养,不违法吗?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上海辟谣平台进行了调查。
多地都出现过鳄雀鳝
现状:有人买卖,有人养殖
普通人可能是第一次知道鳄雀鳝,但在“鱼友圈”及“钓友圈”,鳄雀鳝并不稀奇。
“这个鱼也叫福鳄、雀鳝、幽灵火箭,样子比较稀奇,属于凶猛鱼类,有人喜欢,会专门买来饲养。”喜欢养鱼的邹先生透露,很多“鱼友”对鳄雀鳝都不陌生,看中的是它独特的外观造型,市场上有鳄雀鳝的幼鱼出售,“以广东的卖家居多,幼鱼价格不贵,也就10元左右一条。”鳄雀鳝长势很快,但根据品种和生活环境,并非每条都会长到一两米、两三米长,“通常饲养的也就六七十、七八十厘米左右。”他分析,之所以多地出现鳄雀鳝,不排除有人饲养后发现个头长得太快或太大后“放生”,“这就有危险性了。资深一点的鱼友都知道,鳄雀鳝是外来入侵生物,在中国没有天敌,不能放生。”
在邹先生的指点下,上海辟谣平台浏览部分电商网站发现,果真有鳄雀鳝幼鱼出售。连日来,或是因为公众都关注到这是一种有危害性的外来入侵物种,很多平台屏蔽了以“鳄雀鳝”为关键词的搜索结果。但是,以“福鳄”“雀鳝”“幽灵火箭”等别名搜索,仍旧有部分卖家。
用鳄雀鳝的别名甚至错误的名称搜索,仍能找到活体幼苗卖家
部分鳄雀鳝销售者表示,鱼是自家繁殖的,“养这种鱼不违法。”他表示,买家中除了有将鳄雀鳝作为观赏鱼买回去的,也有鱼塘买了饲养供人垂钓,“这种鱼比较凶,确实有人喜欢。法律只说不能放生,没说不能饲养。”
不过该店主也承认,近期鳄雀鳝的关注度很高,大家都注意到饲养安全性问题,“平台在收紧,不太好宣传了。我们也会提醒买家,这种鱼只能观赏,禁止放生。”
法律:不能引入、不能放生、不能丢弃
根据部分“鱼友”和经销商的说法,养殖和买卖鳄雀鳝并不违法,这是真的吗?
“只能说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但是从生物安全的角度看,肯定不提倡养殖和买卖鳄雀鳝。”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观赏鱼研究室副主任、淡水鱼外来物种入侵专家顾党恩告诉上海辟谣平台。
他介绍,正如网友们所了解到的,鳄雀鳝原产于美洲,体型怪异,性格凶猛,在中国基本没有天敌,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但由于它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猎奇的心理,所以早些年就被引入中国进行繁殖,主要是作为观赏鱼,“被引种的鳄雀鳝往往通过走私的方式进入国内。所以从源头看,引入鳄雀鳝已经是非法行为。”同时,根据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放生和丢弃鳄雀鳝也是非法行为。
生物安全法明确,“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见,引入、放生、丢弃鳄雀鳝的行为,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在佛山一公园内也捕获过鳄雀鳝
至于饲养和买卖鳄雀鳝,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生物安全法指出:“违反本法规定的生物安全违法行为,本法未规定法律责任,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顾党恩还说,随着生物安全越来越被关注,我国已经多批次发布“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很多业内人士呼吁将鳄雀鳝等纳入这一名录,“国家对入侵生物的管理会越来越严格。届时,鳄雀鳝的繁殖、饲养等行为,都可能受到约束。”
不能养,可以吃吗?
也有网友问,鳄雀鳝那么大,既然有危害,能不能当成食用鱼品种吃了?顾党恩表示,并不可取。
首先,鳄雀鳝的卵有毒,处理不干净的话,食用后有生命危险。要知道。鳄雀鳝不仅生长速度快,其繁殖力更是惊人,养殖条件下3年即可达到性成熟,怀卵量在每千克体重5000粒以上,有的更高,处理起来难度很大。
其次,鳄雀鳝不好吃。他表示,有广东的美食爱好者专门研究过鳄雀鳝,却发现其鱼鳞坚硬且厚,很难与鱼肉剥离,烹煮不易。而且鱼肉本身的口感也不佳。
总体而言,这种鱼的食用价值不高。
鳄雀鳝不建议养也不能食用
顾党恩觉得,针对鳄雀鳝这种危害性较大的外来入侵物种,不仅要有严格的贸易管控和养殖管控,还要做好科普宣传,杜绝人为放生,也避免公众误食捕捉到的鳄雀鳝。
一方面,不建议个人或企业饲养鳄雀鳝。鳄雀鳝生长速度很快,体型很大,容易出现普通水族缸无法养殖的情况。如果被放生到城市中心和周边的湖泊、水库、河流中,会极大地威胁本土生物。
另一方面,对于不想再继续饲养的鳄雀鳝,建议联系科研单位,制成标本用于科普,也可以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此次河南汝州在捕获鳄雀鳝后,也是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水域进行了消毒。
栏目主编:任翀 文字编辑:任翀
本文照片除截屏外,均为顾党恩摄。
来源:作者:上海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