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地投毒致9羊死被判缓刑,投毒死了五只羊的刑事
2022-09-12 02:10:41
2017年10月初,张掖市高台县被告人殷某某发现自家耕地里种植的甜菜被附近村民放牧的羊只啃食,在多次驱赶无果后,产生投放有毒玉米粒阻止羊群啃食甜菜的想法。10月16日,被害人许某某、王某某在该甜菜地附
正文摘要:
2017年10月初,张掖市高台县被告人殷某某发现自家耕地里种植的甜菜被附近村民放牧的羊只啃食,在多次驱赶无果后,产生投放有毒玉米粒阻止羊群啃食甜菜的想法。10月16日,被害人许某某、王某某在该甜菜地附近放牧时,羊只误食了殷某某投放的有毒玉米,致使许某某的46只绵羊中毒死亡,王某某的4只绵羊中毒死亡。案发后殷某某与许某某、王某某对造成的羊只损失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许某某、王某某对殷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殷某某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自家地投毒致9羊死被判缓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老汉自家地里撒毒药
毒死他人羊只赔钱又获刑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初,张掖市高台县被告人殷某某发现自家耕地里种植的甜菜被附近村民放牧的羊只啃食,在多次驱赶无果后,产生投放有毒玉米粒阻止羊群啃食甜菜的想法。2017年10月15日,殷某某向村干部告知后,将拌有甲拌磷(3911)农药的玉米粒投放在其高台县黑泉村八、九社学渠地三块甜菜地地埂上,并设置了警示牌。10月16日,被害人许某某、王某某在该甜菜地附近放牧时,羊只误食了殷某某投放的有毒玉米,致使许某某的46只绵羊中毒死亡(价值34925元),王某某的4只绵羊中毒死亡(价值1980元)。案发后殷某某与许某某、王某某对造成的羊只损失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许某某、王某某对殷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人殷某某为防止农作物被牲畜啃食而投放具有毒害性物质,在设置警示牌后,自认为他人看到后可以管理好放牧的牲畜,预防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上造成他人放牧的羊只误食毒物后中毒死亡,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且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其行为取得被害人谅解,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殷某某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件点评】
本案中,殷某某在自家地埂投放有毒的玉米粒的初衷虽是为了防止甜菜被啃,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其设置了警示牌,自信可以避免造成不利后果,但耕地作为开放的公共空间,这种行为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性,最终导致的结果是给他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也让自己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殷某某的这种行为在农村不是个例,部分群众甚至认为在自家地里投放有毒物质防止农作物被他人牲畜破坏是正当行为,他人牲畜跑到自家地里吃了毒死是活该。法官提醒群众: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采取合法的手段,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在田间放牧时注意管理好自家牲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高台县扫黑办
编辑:王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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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男子在自家农田投毒致他人百余只羊死亡 被刑拘
近日,有网友向记者反映,河北廊坊大城县杨家口村有上百只羊中毒死亡。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用农用车和吊车处理中毒死亡的多只羊。
2月26日,廊坊市大城县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警情通报。通报介绍,2月22日17时许,大城县南赵扶镇杨家口村村民李振某向大城县公安局报案:称其饲养的羊群在吃了村中一户农田里的玉米粒后,先后有100余只羊中毒死亡。
接警后,大城县公安局流标刑警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2019年2月21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李秀某(男,现年49岁,大城县南赵扶镇人)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撒在自家的农田中,22日16时许,李振某放羊经过该农田,其羊群在吃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后,共有107只羊中毒死亡。犯罪嫌疑人李秀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秀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大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死亡羊群已由相关部门作无公害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