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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停车费和保安起冲突是怎么回事,关于业主拒交停车费和保安起冲突吗的新消息。

2022-09-01 21:20:19
摘要:

前不久武汉市汉阳区汉欣苑小区门口出现这样一幕:男子开车撞保安,保安合力殴打肇事车主的画面。根据监控画面显示,当天早上七点左右一名男子与物业保安在小区门口发生争执,随后该男子驾车撞到保安后准备扬长而去,被现场五六名保安强行从车内拽出并将其制服,帮女郎了解到这个事件的起因是由停车费引发。

前不久武汉市汉阳区汉欣苑小区门口出现这样一幕:男子开车撞保安,保安合力殴打肇事车主的画面。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当天早上七点左右一名男子与物业保安在小区门口发生争执,随后该男子驾车撞到保安后准备扬长而去,被现场五六名保安强行从车内拽出并将其制服,帮女郎了解到这个事件的起因是由停车费引发。

肇事车主的儿子杨先生说,因为之前一直没收停车费,现在收,然后杨先生父亲就跟物业说,要交停车费可以,我家房屋漏水你们如果有人给我维修,我可以正常地把这个费用交给你们,如果问题解决不了,这个费用可能不一定会交。

原来,汉欣苑小区是一个还建小区,从最初入住至今小区停车服务管理松散。前不久小区更换停车系统,公示停车收费标准,这引起杨先生父亲不满。杨先生表示,父亲拒缴停车费,开车撞人的确有错在先,可物业保安拳脚相向,也不应该。

杨先生说:“即使你旁边的人再气愤,也不能把我父亲从车里拽出来打,还拖几个地方。”现场目击者称:最少有六个人把他按到地上,主要是穿白上衣那个人打的。经医生诊断,杨先生的父亲左侧肋骨骨折,目前也在医院接受治疗,那杨先生父亲受伤是遭保安殴打所致吗?

帮女郎来到汉欣苑小区的宏波物业,工作人员称帮女郎不是当事人,不能回答。随后帮女郎找到辖区派出所,在帮女郎的再三协调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出面给出了这样的说法:对方没有问过我们的人员被车辆撞伤的情况,他们就找出一个理由,好像是我们的保安在制止他进一步的犯罪行为的时候,说打了他。当帮女郎问到为何杨先生父亲骨折,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不知道这个事。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随后帮女郎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在杨先生父亲被五六名保安拽出的这十分钟之内,保安的确施有脚踹和拉扯的行为,但是对于暴打这个说法在画面中并没有看到。眼下被撞保安和肇事车主入院治疗已经既成事实了,但是由于双方协商无果,对此警方介入调查。

武汉市汉阳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我们结合监控视频加证人,调取证据再看怎么处理,他们协商好就协商,协商不好我们就依法处理。

帮女郎询问律师,律师回答:“肇事司机将保安撞到、撞伤,肇事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保安是为了正当防卫,保安无需承担责任,如果保安是故意的话,不构成正当防卫,这种情况造成的损伤,如果经过司法部门鉴定为轻伤的话,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业主拒交停车费,保安每天坐在门口地上……

1818黄金眼的视频

嘉兴嘉善晋阳东路上有个“嘉汇城市广场”,整个项目分成住宅区和商业区两个区域,最近几个月,住宅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闹得很僵,起因是一百多个地面车位要被转让出去,业主们再也不能包年租车位了。

车位不再续租 业主拒付停车费

保安拦车 一天报警八次以上?

这段业主提供的手机视频显示,私家车从“嘉汇城市广场”住宅区的大门开出去,物业保安坐在地上,边上站着民警。

业主杨先生说,最近几个月,这样的场景经常在住宅区上演。

嘉善嘉汇城市广场住宅区业主 杨先生:“(道闸)杆子提起来之后,(保安)马上跑到车头拦,必须交钱,你不交钱那不行的(那他怎么办呢)就摔倒(一天要报几次警)基本上都是八次以上。”

嘉兴都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汇城市广场项目负责人 张经理:“在收费的过程中,我们有两个保安,就是被业主撞伤了,业主直接(开车)冲出去是不对的,保安拦在这个地方也很正常。”

记者注意到,住宅区的大门口竖着临时停车收费告示的牌子,上面写明两小时内免费停车,停车二到十二小时收五块钱,停车十二到二十四小时收十块钱,收费价格看起来也不贵,那么一部分业主为什么不愿意付钱呢?

杨先生介绍,“嘉汇城市广场”分成住宅区和商业区两个区域,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住宅区的八幢楼到2017年上半年才全部交付,住宅区停车一直是个难题,由于地下车库之前没有交付,所以业主们想停车,就要向物业公司租用一百多个地面车位,先交费的先租,租不到车位的业主,只能到住宅区外面自己找地方停车。

嘉善嘉汇城市广场住宅区业主 杨先生:“导致我们地下车库租也不行,买也不行,路面泊位是当时我们拿到房子的时候跟物业签了合同,包年是九百六(后来涨到多少)涨到一千两百块。”

业主提供的照片显示,今年3月份,物业公司贴出一份《地面车位转让温馨提示》,其中提到“地面规划车位归房产开发单位所有,房产开发单位决定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小区地面停车位不再续租”,如果需要车位可以到物业公司办理“车位转让手续”,部分业主认为,地面车位占用的场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开发商无权把地面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物业公司应该继续采取地面车位包年出租的管理方式。

嘉善嘉汇城市广场住宅区业主 杨先生:“这是我们公共区域,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想要租(车位)。”

杨先生说,他们跟物业公司多次交涉,对方表示如果业主不想长租地面车位,只能选择每天临时停车的方式,按次收费。杨先生算了算,每天停车十块钱封顶,停一年就要三千六,比原来包年的价格高出太多,不少业主坚持不肯付停车费,就跟物业保安之间发生了冲突。

开发商:转让车位使用权没问题

辖区街道:打算明年成立业委会

嘉汇城市广场的开发商是嘉兴都汇置业有限公司,对于地面车位的归属问题,开发商方面给记者发来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截图,其中“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这个条款中写明, 地上和地下车位都“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开发商一位负责人在电话中还说,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所以她认为,开发商把地面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业主个人,这种做法应该没有问题,另外住宅区地下车库的车位销售也在进行当中。

嘉兴都汇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葛琴:“确实是规划报备的车位,我们都报备过,也都是通过验收合格的,(住宅区地面车位)应该是192个,也不是销售,相当于长期给他们使用(转让期限大概是多久)目前我们还在核算当中,价格在5万左右吧(是定向转让给小区业主吗)对的。”

对于开发商方面给出的解释,杨先生和部分业主表示不能接受,他们希望嘉汇城市广场能尽快成立业委会,选聘另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住宅区。

嘉善嘉汇城市广场住宅区业主 杨先生:“(你们很多业主想换掉物业)是(住宅区)全部业主。”

嘉善惠民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沈佩冬:“业委会是可以成立的,北面(住宅区)已经入住百分之八十,南面(商业区)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入住率,是商住楼,我们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更加均衡一点,我们推迟到明年。”

对于业主和物业目前的纠纷,惠民街道方面表示,他们会向当地住建和规划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到时候街道会组织业主、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进行调解,争取拿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