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添状告新东方是怎么回事?
2022-09-01 21:19:12
近日,因涉嫌网络侵权,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下称“南京新东方”)被苏炳添起诉。据悉,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
近日,因涉嫌网络侵权,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下称“南京新东方”)被苏炳添起诉。据悉,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
图片来源:新华社 李钢 摄
苏炳添起诉南京一新东方学校侵权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网站显示,南京新东方新增案件开庭公告,原告为苏炳添,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该案将于9月23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
启信宝App显示,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注册资金为250万元。
一场官司,两个名人。
原告苏炳添,苏炳添是知名田径运动员,被誉为“亚洲飞人”,曾在东京奥运会男子百米半决赛上,以9秒83的成绩打破亚洲纪录,一战成名。苏炳添也因此成为中国商业价值最高的田径运动员之一。
被告法定代表人俞敏洪一手创办的新东方素被誉为教培业“黄埔军校”。也是成名已久的明星企业家。2006年9月,新东方在纽交所上市。新东方曾面临巨大转型压力,如今靠直播再次翻红。2022年,俞敏洪以70亿元身家,名列2022年《胡润全球富豪榜》第3031名。
不论是苏炳添还是俞敏洪,其名气与影响力都早已超越了各自的圈层,在社会各界都拥有大量的拥趸。
看似毫无关联的二人竟然还存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这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随即,“新东方被苏炳添起诉”登上热搜。对此事件,有网友调侃,“喜欢俞敏洪,也喜欢苏炳添,但这是新东方的错”。也有网友表示,两人庭外和解最好。
今年以来,法院披露多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事实上,这并非苏炳添今年第一次因为网络侵权起诉相关公司。
在此前不久,苏炳添已经起诉过类似的另一桩案件。
据广州日报,2022年7月,苏炳添与得物App关联公司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案件开庭。
之后得物回应称,该起事件为去年8月,苏炳添在东京奥运会男子100米半决赛中创造了新的亚洲纪录,出于对苏炳添的喜爱,得物公众号运营人员编辑发布了《苏炳添是真赛亚人?双厨狂喜了xdm!》的推文。在该篇推文中,编辑因工作疏忽使用了未经授权的肖像图,在发现问题后,已删除了该条推文,公司会联系沟通相应的补偿,后续将对公众号的内容加强审核。
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网站检索发现,从今年2月开始,以原告为苏炳添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月有20件,3月有21件,4月有10件,5月有2件,6月有26件,7月有13件,8月有6件、另有5件待开庭,9月还有32件待开庭,10月3件待开庭。
苏炳添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无可厚非。但其主张也曾遭到驳回。据裁判文书网,在多份由苏炳添起诉的民事裁决书中,法院认为,案涉文章对苏炳添肖像的使用是正面宣传,且并无直接利用苏炳添肖像、姓名等宣传苏炳添为其产品或品牌代言等情形,社会大众对此不会产生误解,驳回了苏炳添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