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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起自主购药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2022-09-01 21:06:49

  下月起自主购药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无需密码

  本报讯(实习记者 柴嵘)9月1日起,北京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将实行定向使用。近期,很多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关心,今后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如何使用个人账户。对此,北京市医保局昨天表示,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药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

  对于使用外配处方购药的参保人而言,参保人须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购买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定点药店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下载外配处方信息进行医保分解,其中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其他需要由个人缴纳的自付或自费部分,通过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参保人员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